日前,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四川省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從5個方面提出24項重點任務,對縣域醫共體組建、管理、運行、服務能力提升和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而且提出到2024年年底前,85%的縣(“三州”75%)達到國家緊密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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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有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
牽頭組建縣域醫共體
在深化城鄉醫療衛生融合方面,《實施方案》按照以城帶鄉、以鄉帶村和縣鄉一體、鄉村一體的思路,提出3項具體任務。
一是科學組建縣域醫共體,明確組建數量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人口較多或面積較大的縣可組建2個以上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一般應為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或中醫醫院。鼓勵有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縣域醫共體,鼓勵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參與縣域醫共體建設。
二是推進鄉村一體發展,要求2027年底前要將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衛生室全部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
三是建立城鄉聯動機制,要求落實每個縣域醫共體至少有3名城市公立三級專家常年幫扶指導,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名縣級醫院主治醫師以上職稱人員常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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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院長負責制
在職稱、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
方面賦予更多自主權
《實施方案》從3個方面對完善縣域醫共體管理體制提出任務要求。
一是健全管理體制,要求建立由縣級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各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和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參與的推進機制,統籌負責縣域醫共體規劃、保障、監管等工作。
二是健全決策機制,要求制定縣域醫共體章程,明確組織架構,完善議事決策制度。加強縣域醫共體內黨組織建設,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選強配齊縣域醫共體負責人員,負責人員中要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代表。
三是落實縣域醫共體自主權,在崗位管理、人員招聘、中層干部聘任、職稱評聘、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醫療業務發展等方面賦予縣域醫共體更多自主權。
3
動態優化調整崗位設置
健全內部考核機制
在健全縣域醫共體運行機制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了7項重點任務。
一是推進資源集約整合,要求全面設置縣域醫共體黨務行政、醫療管理、公共衛生與健康管理、人力資源、財務運營、醫保管理、藥械采購與藥事管理、信息管理、監督管理、宣教文化等“十大管理中心”,作為運行管理機構,不重復建設。
二是實行編制統一管理,要求縣鄉兩級核定的編制總量在縣域醫共體內統籌使用。三是實行崗位統一管理,要求動態優化調整崗位設置方案,按規定適當提高牽頭醫院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四是實行人員統一使用,要求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制定各成員單位人力資源統籌使用辦法,通過縣聘鄉用、鄉聘村用、集中培訓等方式有序雙向互派。
五是實行運營統一管理,要求縣域醫共體實行財務收支統一管理,成員單位單獨設賬,集中核算,優化完善縣域醫共體內資產共享共用機制。
六是推進服務互通共享,要求2026年底前,所有縣基本建成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等資源共享中心,基本建成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重癥監護等臨床服務中心(“三州地區”2030年底前建成)。暢通鄉鎮衛生院與縣級醫院用藥銜接,實現目錄統一、處方自由流動。
七是加強縣域醫共體監管,要求制定縣域醫共體年度任務目標,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定期組織考核,考核結果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醫保基金支付、績效工資總量核定以及負責人員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建立健全縣域醫共體內部考核機制,考核指標要側重資源下沉、巡診派駐、家庭醫生簽約、成本控制等方面。
4
支持縣級中醫醫院建立共享中藥房
《實施方案》從6個方面對加強縣域醫共體服務能力提出了要求。
一是強化服務同質化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規章制度、技術規范、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標準,強化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處方點評、機構間轉診等工作流程和標準,加強檢查檢驗、疾病診斷質量監測評價。
二是拓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要求在縣域醫共體內推進社區健康管家簽約服務。三是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要求統籌整合婦、產、兒科資源,避免無序競爭和資源浪費。
四是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要求縣級中醫醫院統籌縣域中醫藥服務資源,發揮縣域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康復、人才培養、適宜技術推廣和中醫藥健康宣教龍頭作用。支持縣級中醫醫院建立中藥飲片供應中心、中藥制劑中心、中醫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和共享中藥房。
五是提升重大疫情應對和醫療應急能力,要求健全縣域醫共體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加強醫療急救能力建設,力爭2026年底前所有縣基本建成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急診急救中心。
六是加強醫防協同融合服務,要求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加強對縣域醫共體公共衛生工作的人員培訓、技術指導、業務協同和評估評價,并下派人員到鄉鎮服務,建立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資源共享、人才流動、交叉培訓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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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年薪制
在投入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地方政府原渠道足額安排對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財政補助資金;新增財政衛生健康支出向縣域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傾斜,保障縣域醫共體平穩發展。建立縣域醫共體發展“資金池”,集中資金打造優勢學科,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能。
在薪酬方面,《實施方案》要求落實“兩個允許”,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統籌平衡縣鄉兩級績效工資水平,合理調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人員收入差距。支持對縣域醫共體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年薪制。
6
實施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穩步推進按DRG或DIP付費
《實施方案》對醫保支持縣域醫共體也提出了具體任務。
一是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實施方案》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縣域醫共體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完善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結余資金作為縣域醫共體業務收入。探索將縣域醫共體整體作為醫保預算單位,合理編制縣域醫共體總額預算指標。
穩步推進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對適宜基層開展的肺炎、腹瀉、高血壓等各種常見病、多發病,逐步實現醫?;鹬Ц稑藴试诳h域內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同病同付”。
二是加強醫保政策協同,《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實施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要統籌支持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促進分級診療。適時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地區適宜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逐步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性收入占比。
對服務均質化、標準化程度高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如換藥、注射、輸液、采血等,探索實施縣域內同城同價。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促進互聯網診療、遠程會診等醫療服務向基層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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