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醫院院長
8月3日,在國家醫保局DRG/DIP2.0版分組方案解讀系列第一場“醫保醫療協同改革”專場上,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指出,《按病組(DRG)和病種分值(DIP)付費2.0版分組方案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很大篇幅講述了關于醫保醫療協同改革的內容。
黃心宇強調,在支付方式改革中,分組技術是很重要的基礎環節,但要保證改革順利推進,配套機制也必不可少。因此,首場解讀,就重點圍繞醫保醫療協同改革進行。
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國棟表示,自2019年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試點至今已有初步成效。醫療機構積極支持DRG/DIP,改善服務流程,采取多種方式規范醫療行為,降低醫療成本,平均住院日和成本消耗都呈現下降趨勢。很多醫院還推行了日間手術、檢查檢驗共享等措施,在實行DRG/DIP之后,運行效率顯著提高。部分二級以上的醫院,CMI值顯著提升。
2023年,全國的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次均住院費用,分別下降5.5%、5.6%。此外,在DRG/DIP付費過程中,對于基礎病實行同病同付標準,促進基層醫療機構有效收治患者,增強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也促進了分級診療。
王國棟回顧,2024年7月23日,國家醫保局召開了“按病組(DRG)和病種分值(DIP)付費2.0版分組方案”新聞發布會。《通知》從落地實施、提高結算清算、談判機制等方面進行了部署,最大的特點是突出了機制的完善。
王國棟從特例單議機制、預付金機制、談判協商機制、意見收集反饋機制、數據公開機制,五方面進行解讀。主管部門希望,通過這些機制建設,進一步推動DRG/DIP,深化醫保醫療協同發展。
首先,關于特例單議機制,通知提出要用好特例單議機制。2019年,DRG/DIP技術規范中就有特例單議機制,至今已有五年實踐探索,但各地在申報條件、審議規則、數量方面還有很大的差異,因此《通知》再次強調,要用好特例單議機制,特例單議占比上線為,DRG出院總病例的5%、DIP出院總病例的5‰。
全國有90%的統籌地區建立了特例單議機制,但是各地差異仍然偏大。王國棟舉例,比如,雖然DRG統籌區,賦予醫療機構5%以內的特例單議比例,但有些地區應用占比不足住院總量的1%。特例單議機制是補充機制、救濟機制、兜底機制,還是DRG/DIP支付方式重要配套機制,對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推進,醫療機構救治危重復雜病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他希望,特例單議機制能發揮好積極作用,讓醫療機構在收治復雜疑難危重病例時,無后顧之憂,愿意接診治療這類患者。
第二項,在預付金機制方面,《通知》要求落實預付金,這也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國家層面對預付金制度也有相關規定,比如,《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均提到,醫保部門可按協議約定向醫療機構預付部分醫保資金,緩解其資金運行壓力。王國棟透露,2023年,全國預付金規模達到888億元,有力的促進醫療機構的運行。
《通知》對預付金也有明確要求。主要是向與醫保有長期合作、管理比較規范、在落實以往政策比較好的醫療機構進行傾斜。同時也要求,年底,醫保部門向社會公布預付金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項,健全談判協商機制,分為兩個層面。首先,對于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要素,比如總額、權重、分值、調節系數等,建立談判協商機制。這都是醫療機構非常關心的,也是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要素。每項要素的調整、完善,都與醫療機構的DRG/DIP實際的收入密切相關。關于溝通協商,很多地方探索了較好的經驗。王國棟介紹,河南省安陽市,醫保部門和醫療機構之間,就在政策制定、細化分組、系數調整、數據整理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協商關系。第二,《通知》要求,成立支付方式改革技術專家組。各地由不同行業,比如臨床醫學、醫保管理、統計專業人員組成專家組,共同支持支付方式改革的推進。
第四項,意見收集反饋機制,雖然是新機制,但以往的實踐中,也一直在運用。王國棟表示,DRG/DIP2.0版方案的產生,就是意見收集反饋,也是醫保醫療改革協同發展的縮影。國家醫保局連續召開多場座談會,聽取醫院管理者、醫務人員、一線醫護工作者的意見。目的是希望DRG/DIP分組方案,能更好的適應臨床需求。《通知》明確進行規范,特別是各統籌區,要建立面向醫療機構、醫生的意見數據反饋機制。國家局也建立了DRG/DIP意見收集的專用郵箱,希望廣泛聽取意見,形成良好的渠道。
最后,建立數據公開機制。《通知》提出,各統籌地區要在進一步公布基金數據的情況下,建立數據工作組。這是全新的機制,甚至在《通知》里明確,數據工作組的人數不少于8人。主要是為促使醫保部門向醫療機構、社會公布整體的基金運行情況,包括各家醫療機構費用分布情況。王國棟總結,數據公開機制是希望用數據,引導醫療機構既能看到自己的運行情況,也能夠看到其他機構的運行情況,找到醫保和醫療的平衡點,也是各地醫保部門向醫療機構“亮家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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