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浙江省全省域開展安寧療護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明確,全省域推進安寧療護服務,安寧療護服務機構或病房(病區)數量持續增加,從業人員隊伍不斷壯大,支持政策不斷完善,服務規范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老年人和疾病終末期患者的安寧療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到2023年底,各設區市至少建有1個市級醫院安寧療護病區,50%的縣(市、區)至少建有1個縣級醫院安寧療護病區,2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安寧療護服務;
到2025年,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個縣級醫院安寧療護病區,50%以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安寧療護服務。全省從事安寧療護的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培訓率達到100%,從事安寧療護的志愿者培訓率達到50%以上。
加強安寧療護病區建設
推進落實《浙江省醫療機構安寧療護病區建設標準(試行)》,發揮標準化安寧療護病區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制度規范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市、縣(市、區)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中西結合)醫院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專科醫院、以及參照二級醫院標準設置的醫療機構開設安寧療護病區。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設安寧緩和醫療門診。
健全安寧療護人才培養體系
落實《浙江省安寧療護培訓三年行動計劃》,建立以繼續教育為主,專業培訓為輔,崗位培訓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的安寧療護人才培訓體系。強化浙江省安寧療護指導中心的培訓職責,各設區市依托醫療機構建立市級安寧療護指導中心及培訓基地,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安寧療護實踐基地,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分層分類做好安寧療護從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
來源:浙江省衛生健康委、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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