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出要拓寬中醫藥機構服務的崗位,明確提出醫療機構按照機構設置基本要求,要配齊配強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更多的適應崗位,解決人才總量不足的問題。
二是落實用人自主權,明確提出要加大中醫藥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用好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等政策,激勵中醫藥機構建立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的特殊政策。
三是加大薪酬激勵力度,明確提出要深化公立中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實落實兩個允許,特別是對科研人才的激勵方面,要落實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支持構建體現創新要素價值的科研成果轉化機制。另外特別針對基礎人才,要建立基礎人才培養長期穩定的支持機制,在人才的引進、薪酬分配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和傾斜保障。
第四個就是完善有關評價的機制。2019年全國中醫藥大會以后,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任務落實,率先在院士評審領域實現了突破。中國工程院率先支持在院士評選中單獨設組、單列計劃,2019年以來中醫藥領域新增了兩院院士6名,創了近20年來新高。另外,通過建立表彰機制,在《意見》里提出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國家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加大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的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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